老子在《道德經》中提出:“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
萬物負陰而抱陽,沖氣以為和。” 一為初始之氣,二則分出陰陽,
三是指陰陽結合而成的沖和之氣,即陰陽二氣以及中和之氣,
沖和之氣是有形之氣,氣是構成萬物的基本元素,在天成象,
在地則成形。
萬物由陰陽組成,陰陽雖相對而互相依存,外顯而內隱。
《子華子•北宮意問》記載:“夫天降一氣,則五氣隨之。寄備於陰陽,
合氣而成體,故有太陽有少陽,有太陰有少陰。陰中有陽,陽中有陰。
故陽中之陽者,火是也。陰中之陰者,水是也。陽中之陰者,木是也。
陰中之陽者,金是也。土居二氣中間,以治四維,在陰而陰,在陽而陽。
故物非土不成,人非土不生。
天地有四時流行之氣,五氣散於其間,分陰陽而成十干,兩兩成對。
六十甲子納音亦如是,甲子乙丑一組,丙寅丁卯一組。
甲子為陽,乙丑為陰;以甲子一柱而言,甲為陽子為陰,
甲子合而陰陽相交,納音在其中而為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