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延平郡王祠聯
英雄應阨運而生,赤手擎天,存故國四十年正朔
開闢在神州以外,紅毛避地,啟遐荒百萬衆提封
維陽王楙官敬撰 光緒辛卯年仲夏(據王楙官自編年譜,應為庚寅年!)
王楙官,陝西甘泉人,三十九歲乙酉年因辦理工程,被誣陷侵吞公款,張之洞奏請革職,而後於四十三歲己丑年,因友人將其事告知劉省三爵帥(即劉銘傳),劉銘傳為其抱屈,有意奏調渡台,王遂應友人之邀前往台灣,途經澎湖至台北,與劉相談甚歡,於該年六月至台南,接辦全臺鹽務總局提調,兼總辦臺嘉總管,當年冬,接全眷渡臺。
○又諭。前據張之洞等奏□□□爾□知縣王楙官委辦炮台工程訪有浮冒情弊。當諭令將王楙官先行革職。嚴訊究辦。茲據張之洞等奏稱、查明該革員浮開銀兩分別追賠。請旨懲儆。已革候補知縣王楙官。承辦炮台工程。支應局務。任聽司事從中舞弊。浮開冒銷銀數至五萬三百餘兩。經該督等查訊究追。始據如數賠繳。亟應從重懲辦。以儆效尤王楙官著發往軍台效力贖罪。《清光緒朝實錄》
○又諭。前據張之洞等奏□□□爾□知縣王楙官委辦炮台工程訪有浮冒情弊。當諭令將王楙官先行革職。嚴訊究辦。茲據張之洞等奏稱、查明該革員浮開銀兩分別追賠。請旨懲儆。已革候補知縣王楙官。承辦炮台工程。支應局務。任聽司事從中舞弊。浮開冒銷銀數至五萬三百餘兩。經該督等查訊究追。始據如數賠繳。亟應從重懲辦。以儆效尤王楙官著發往軍台效力贖罪。《清光緒朝實錄》
在年譜當中,乙未年也記載了當時的情況。
乙未年,因中日甲午戰爭簽訂馬關條約,割讓臺、澎,當時清朝駐守台灣的官兵,紛紛內渡逃難,逃不了的,因為民眾圍堵抗議,只好成立臺灣民主國來安撫當時的民心,然後趁亂逃跑。
當日軍打過來時,因唐景崧、丘逢甲先後逃離,於是繼任的劉永福在台南撐了一段時間,甚至打算投降,但日人並不接受,於是劉永福棄軍先遁,也有了之後的「1895台海登船臨檢事件」。
王楙官對劉永福評價甚差,認為其「無尺寸功,嗜好甚深(註:吸食鴉片),無勇無謀」,當軸者只務虛名,不詧(察)實際,復與兵符,糜餉誤國,良可慨也!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